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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社务指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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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社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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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供社〔201623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2016年社务指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  

现将《2016年社务指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市州供销社高度重视,想办法、添措施,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月27日  

   

   

   

   

   

2016年社务指导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6年社务指导工作将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契机,以“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和开展第二批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着力加强综合改革试点、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基层组织向纵深发展  

1.加快提升基层组织覆盖率。根据“十三五”规划年度基层组织新建、恢复、重组改造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并下达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力争2016年基层社乡镇覆盖率达到65%,农村综合服务社村级覆盖率达到35%。  

2.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建设。下发我省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试行标准,开展“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指导建设100个基层社示范社,培育一批规范的、兼具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组织实施总社标杆基层社、示范农民合作社和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供销社乡镇一级为农服务机构联合合作,形成为农服务合力。  

3.多措并举恢复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基层社摸底调查,建档立卡,一社册。督市县制定基层社分类改造办法,重点加快对“三无”基层社的经营服务功能恢复,加快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4.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加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认真组织做好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总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积极发展劳务服务、土地流转、农村公共服务等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市县社积极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财务会计、技术培训、产品销售、政策咨询、业务拓展、法律维权等全方位服务。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承担政府部分农业公共服务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5.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城乡商贸中心、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家政幼教、就业培训、健康养老、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多样化服务。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网络。开展消费合作社建设试点,指导老邻居消费合作社运行发展。  

(二)加强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指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的任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好对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形成制度性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经验。指导第二批试点单位开展好综合改革工作,并加强跟踪督查。按照“供销合作社是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的改革方向,指导县级供销社完善联合社体制和机制,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的双线运行机制加快“三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探索县联社实体化运作试点。  

(三)指导系统参与精准扶贫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下发全省系统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完善扶贫工作方案,加大扶贫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做好对口越西精准脱贫的各项工作,举办越西县乡村干部培训。在幸福美丽新村示范村选择有条件的村,加大规划、投资和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示范基层组织。  

    三、工作措施  

    )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对系统综合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三会制度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推进等工作的指导、督查、调研,督促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解决综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督查力度。继续采取每月收集、季度跟踪、半年约谈、年终通报的措施,加大基层组织推进力度。省社上半年召开一次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会。开展基层组织、社有企业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县自查、市检查、省抽查的方式基层组织、企业规范建设进行督查  

(三)确完成时限。为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请各市州在每季度的下月10日内将基层组织发展情况分析材料发送至省社社务指导处邮箱,内容包括基层组织发展情况、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及建议。省社将适时对系统基层组织发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终基层组织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大综合改革试点、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各地在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特点、亮点工作,构建新型综合性合作社过程中出现的新模式、新举措,省社将以简报、信息、经验材料等形式予以总结、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