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乐山市中区供销社三措并举助力环保

  • 时间:2017-05-23

  • 浏览:175

  • 来源:

  • 作者:王敏

  • 字号:
  • 打印

  • 分享:

乐山市中区供销社三措并举助力环保。

一是有偿回收农资废弃物,减少农村污染源。针对过去每到春耕季节,田间地头农资包装废弃物随意堆积,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状况,区供销社要求参股企业——乐山迪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今年开始对农资包装废弃物进行有偿回收处理。按照环保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对销售给农民的农资包装进行有偿回收,包装袋5个1元,包装瓶3个1元,可以兑换同等价值的农资,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将自己使用的包装拿到公司回收。农资公司负责农资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集中处理。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减少农村环境污染,从根本上切断有毒残留物对农田土壤及水体的侵害,提升农产品品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且更有利于改变农民长期以来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随意丢弃农资包装物的不良习惯,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今年以来,已回收包装袋 2000余个,包装瓶1000余个,回收率逐月递增15%。

二是健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美化乡村环境。 区供销社通过实施“新网工程”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推进农村垃圾回收处理,加强农村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为切入点,努力打造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近年来,共建成24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和1家分拣中心,市中区23个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成,方便了村民把废旧物资积攒起来拿去换钱,既增加了收入,又提高了农村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还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农村循环经济利用,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三是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管理,减少燃放污染。 为保障市中区中心城区的生产生活安全和空气质量,区供销社对参股企业——吉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市中区境内唯一的烟花爆竹销售公司)提出要求: 积极配合 公安、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和乡镇的督促、检查工作;进货商品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要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更大的污染;顺应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态势,及时调整经营和管理思路,不得向无证照的非法经营户批发烟花爆竹,为减少市中区空气污染和安全生产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