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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供销社使用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管护办法运转良好

  • 时间: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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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威远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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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财政项目资金所形成资产的运行管理问题,确保资产增值保值,根据川农改组办【20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威远县实际于2016年10月21日制定《威远县供销社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的管护办法》,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实施,现运行已近半年时间,效果良好。

项目资金的投向是财会部门根据全系统各企业近几年来报送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数据资料,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最后报经县社党委研究确定,共投入5个企业,其中:一个资金互助社,两个专业合作社,两个基层社。并于2016年底前将项目资金170万元全部投入企业运行。根据管护办法“谁受益,谁管护,以资产养资产,有偿使用”以及资金“管护主体自负”的原则,对项目资金所投入的企业都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了投资协议,从目前运转情况来看,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条件下,产生了一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