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在坚持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六统一”要求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八步骤工作法,即:信息收集—权属审查—信息发布—资格审查—公开交易—签订合同—出具鉴证—变更权证”。
第一步:信息收集。由村级信息员收集本村范围内耕地、林地、四荒地、塘堰、集体资产及其他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信息,收报乡镇服务站。
第二步:权属审查。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农村产权流转信息进行权属审查,需报请主管部门审核的及时报区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审核后上报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第三步:信息发布。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将信息在网上进行发布,面向全省征集流入方。
第四步:资格审查。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对流入方的资格、资质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流入方的主体资格、征信情况等,并提请乡镇审查流入方农业持续经营能力及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等。
第五步:公开交易。由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采取拍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流入方。
第六步:签订合同。由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统一格式的标准交易合同。
第七步:出具鉴证。由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出具交易鉴证。
第八步:变更权属。由区供销联社、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变更已流转交易产权的权属,办理经营权证等相关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