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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供销社多举措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 时间: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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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什邡市供销社

  • 作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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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水平,什邡市供销社按照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原则,多举措推进,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分解任务。为扎实推进清理工作,我市由市供销社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家单位,于4月18日和7月4日分别召开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部署作会和专项清理推进会,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等6类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清理,印发《什邡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推进专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推动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扎实深入,加强协作。什邡市供销社将专项排查清理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及时总结并牵头召开阶段性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农民合作社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并逐社走访掌握合作社发展情况,梳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推动构建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为农民合作社理清发展思路,促其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三是督促规范,通畅信息。强化农民合作社市场监管,将经营异常的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清理中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补助资金、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查处机制。在信用等级评价、政策扶持、示范社认定、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予以限制。利用开展“空壳社”清理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从设立登记、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督促指导合作社整改提升。

四是加大扶持,侧重引领。以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推荐产业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的合作社参与示范社评定,将其列选为供销社系统发展新型基层供销社的优选对象,享受和承担新型基层社的权利义务,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竞争力、影响力和整体服务功能,真正起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