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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恢复经营服务网点及开展灾后重建规划调查的通知

  • 时间: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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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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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恢复经营服务网点及  

开展灾后重建规划调查的通知  

  

雅安、成都、眉山、自贡、德阳、绵阳、乐山、宜宾、内江、资阳市和阿坝、凉山州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业:  

为尽快恢复“4.20”芦山地震灾区经营服务网点,摸清受损情况,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抓紧恢复灾区经营服务网点  

灾区各级供销社要在政府领导下,立即组织所属企业尽快恢复经营;要发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点多面广的优势,快速建立帐篷、板房以及流动供应店,在每个集中安置点开办临时便民店(设置“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XX便民店”醒目字样),切实保障灾区城乡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供应,供销社主要领导要到一线指导安排灾区应急物资的保供。  

二、立即组织经营服务体系受损情况调查  

为尽快摸清地震对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造成的损失,为政府决策和下一步制订灾后重建规划提供依据,各相关市(州)供销社要立即组织开展受损情况调查,力求客观、真实、详细。以市(州)为单位, 4月23日18时前将《规划调查表1、2》报送至省社综合业务处。  

三、确保供销社灾后重建规划纳入当地政府重建总体规划  

请灾区各级供销社即刻向当地减灾办、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作好汇报,加强沟通,将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恢复重建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进    

联系电话:028-86623358  

邮  箱:scgxyw310@126.com  

  

附件:1.《四川省供销社芦山4.20地震灾后流通设施恢复重建规划调查表1  

      2.《四川省供销社芦山4.20地震灾后流通设施恢复重建规划调查表2  

  

  

  

                                  综合业务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