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加快报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 时间: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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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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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供销社,各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供监〔2018〕45号),各级供销社、各单位在每年6月20日前应以书面和电子版(邮箱:sccoopjsh@126.com)方式同时向省社依法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半年度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目前,仍有部分市(州)供销社及直属单位未报送,请尚未报送的市(州)社及直属单位认真总结,尽快报送相关情况。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