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20日,巴中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标志着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 。
《实施意见》提出, 通过创新为农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组织体系、创新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和创新联合社治理体系,到2020年,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网点乡镇覆盖率100%、村级覆盖80%以上、农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成为全市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实施意见》在具体改革措施方面突出了巴中地域特色,一是充分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作用。产前服务突出了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产中服务突出了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产后服务突出了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实现供销助农全程化服务。二是探索创新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机制。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力量,实施“互联网+供销社”行动计划,探索“政府主导、商务主管、供销主抓、企业实施”的机制,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新渠道。三是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金融服务。积极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探索建立区域性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社,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开展其他金融创新。四是引导供销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通过优先在贫困村建设经营服务网点、培育特色产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等,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解决他们买卖难问题,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康。五是引导社有企业培育新兴业态。推动社有企业向生态康养、休闲观光、现代物流、乡村旅游等有市场、有潜力的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领域发展,不断拓展经营服务领域,逐步形成传统业务与新兴产业并驾齐驱,加工服务与商贸流通相互依存,商品经营与资本运作相互促进的全新发展格局。六是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纳入农口部门统一管理,以利于更好地服务“三农”。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站在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扶持政策,确保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指出将综合改革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重点部门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动态督查考核,确保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改革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