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入推动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发展,12月20日,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委发〔2016〕24号)。
实施意见分为六大部分,一是准确把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等;二是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包括创新农资服务保障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搭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业主体,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和金融服务,参与脱贫攻坚等;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包括实施“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基层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等;四是创新治理机制,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包括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推进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发展,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等;五是加快改革发展,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包括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等;六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包括落实领导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