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凉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 时间: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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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凉山州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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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凉山供销系统紧紧围绕“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保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州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州供销社切实做好全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工作。州供销社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州社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学习,吃透上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出台后,凉山积极行动,州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召集州级相关部门和县(市)供销社学深悟透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为起草好我州的《实施意见》提供遵循,确保我州《实施意见》与中央和省委精神保持高度的统一。

  三、多方征求,研究下情。起草组参加省供销社西南片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座谈会,听取省内其他市地州意见建议;走出去、接进来,与省内其他市州座谈交流;深入县市、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书面征求各县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和建议21条,为起草《实施意见》收集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四、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方案。结合凉山各县(市)供销社实际情况,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和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两个重点,分类推进改革。越西县于2016年7月出台了《越西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理县于2017年1月印发《会理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试点实施方案》,率先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五、修改完善,加强部门协调,突出凉山特点。2016年12月29日州供销社起草形成的《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代拟稿)提交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原则通过《实施意见》(代拟稿)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2017年1月12日州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改革中涉及的编制管理事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中涉及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进行商讨。

  目前,州供销社按照州委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和州委专题会议要求对《实施意见》(代拟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向州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州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凉山州《实施意见》尽快出台,为全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