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乐山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供销社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 时间: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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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乐山市供销社

  • 作者:乐山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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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正式出台(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期深化乐山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了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作为农村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生活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该《意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牢牢把握方向。《意见》指导2017~2020年供销社综合改革,明确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同时,严密防控风险,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有序、稳步推进。二是紧密结合实际。《意见》立足乐山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省委文件中推进基层社改造、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及联合发展方面的内容进行整合、简化,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投身脱贫攻坚、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丰富和强化。三是明确工作任务。《意见》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工作,明确具体目标,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四是全面落实责任。《意见》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意见》的出台,对落实中发〔2015〕11号和川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推进乐山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乐山市供销合作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优势,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创新,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