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石棉县委编办关于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安排,石棉县供销社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自查工作。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按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石棉县供销社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沿革和编制、人员组成较复杂。为切实做好此次核查工作,县供销社确定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由熟悉社机关事务的办公室主任具体开展自查,确保自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是严格自查标准。在前阶段实名制管理工作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工作要求,根据相关部门关于供销社机关机构编制文件和实有人员花名册,对本单位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逐一核对,坚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形成自查报告,并建立专档迎检。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此次自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石棉供销社机关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部门综合约束机制。今后,社机关凡遇人员变动将及时向县委编办报告,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及时更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