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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犍为县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供销合作社工作职能

  • 时间: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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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犍为县供销社

  • 作者:犍为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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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强化供销合作社工作阵地建设和职能履行,在全县各镇“三定方案”中明确: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的供销合作工作;由镇内设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具体实施,抓好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各镇党委政府坚持把供销合作社作为落实“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发挥村“两委”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在县社的引领带动和指导下,推动“三社”联合组建新型基层社,有效整合支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基层社开展为农服务,带动发展特色产业。2020年,全县新发展新型基层社7个,实现乡镇全覆盖;供应农资5800吨,助销农产品4800余万元,助农增收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