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供销社、省社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2020年9月在北京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供销厅人字〔2020〕30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将推荐参加总社“七代会”代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供销合作事业,熟悉供销合作社工作,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较强的议事、建言能力。
(三)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制原则,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在为农服务和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能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代表和反映农民群众利益诉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代表的构成原则
各市级社的代表名额,根据近几年业务发展情况,在总社“六代会”代表名额基础上进行调整。同时按照社员代表、职工代表、联合社代表三种类别进行分解,三者比例大致为30%、20%和50%。社员代表包括:基层社农民社员代表和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代表。职工代表包括: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代表等。联合社代表包括:县及县以上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代表和机关干部代表。建立了“三会”制度的基层社负责人既可以按基层社职工代表身份进行推选,也可以按基层社社员代表身份进行推选。
为了更好地体现代表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避免身份不清、相互挤占名额的问题,各地在推选代表时,要按照被推选人的第一身份确定代表类别,同时注意推选一定数量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要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妇女代表,要考虑老中青各个年龄层次。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总社分配给四川名额27名。其中基层社社员代表5名、农民合作社社员代表2名,职工代表6名(至少推荐1名专业协会代表),联合社代表14名(省级2名,地市级代表7名,县级社5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请各市(州)供销社及有关单位根据省供销社代表名额分配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代表人选。人选须事先电话征求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社务指导处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于7月27日前正式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电子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电子版),每位代表还需提供1张二寸近期彩色照片(电子版)。联合社代表资料报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社员代表、职工代表资料报省供销社社务指导处。请各市(州)供销社确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332923809,便于工作联系。
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联系人:艾应章,联系电话:028-86511321,联系邮箱:329739082@qq.com。
省供销社社务指导处联系人:冷杰,联系电话:028-86628069,联系邮箱:762965425@qq.com。
附件:1.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推选参加总社“七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川供人〔2020〕 148 号关于推荐参加总社“七代会”代表的通知.pdf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