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巴中市平昌县供销社以改造资金互助社推进“三社”融合

  • 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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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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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三社”建设力度,平昌县供销社出台建设方案,以改造提升群力资金互助社为契机,推进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融合发展,全方位作用于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争取政策注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专项基金担保,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按规定倍数放大,为群力资金互助合作社提供最惠贷款,解决互助合作社建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拓展入股对象。把全县供销合作社、参股经济组织、加盟经济组织领办的专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吸纳为平昌县群力互助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扩大社员阵容,颁发社员证。设立入社农民股、入社法人股、入社职工股三种股权,颁发股金证,参与群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营和管理。

三是扩大服务范围。群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对入股产业农户、农业产业业主、涉农经营企业和职工自负盈亏经营门店提供生产经营资金服务,由入股社员担保。

四是建立服务网络。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总部设在县城,设置贷款部、营业部和会计部等机构。基层按片区设立代理点,设置贷款员和营业员,方便业务办理。贷款员、业务员、会计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五是创优运行机制。建立“带股入社”融资机制,在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下,入社入股,退社退股,多入不限,无责退股。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入股社员必须以入股额向信得过的贷款社员提供担保,以股金证作抵押,承担相应风险,拒绝同时向多个贷款社员担保。建立按时还贷结息机制,贷款社员必须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若需延期,必经所有担保人同意,缺一不可。若担保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部应及时与担保人清算,收回本息。建立规范运行机制,参照银行运行程序和手续,规范设置资金互助合作社贷款、担保、还款、结算等文本票据和运行程序,落实环节责任,推行责任可追溯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