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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县基层社切实担当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守护职责

  • 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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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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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延续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传统消费习惯,平昌县供销社坚持把安全经营监管工作放在首位,在合作磨合中推出“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业主”网络经营模式,龙头企业统一组织货源配送,基层供销社维护安全经营秩序,业主组织终端供应。基层供销社以防为主,防治并重,始终保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零记录”目标。

一是建立资质登记档案。成立乡镇安办、派出所、工商所和基层供销社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防范领导小组,对辖区有经营资质的经营业主全部登记建档,纳入监管范围,实施安全经营统一管理。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管规则,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经营培训,持合格证上岗,参与网络经营。

二是统一货源配送秩序。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下达全年经营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业主根据经营情况,按时向领导小组提供要货计划,领导小组统一汇总上报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及时组织专车配送到经营网点。全县货源实行一个口子进,产品设置龙头企业标识,明确产品生产源头和采购质量责任。

三是设立伪劣监督眼线。充分利用供销社点多面广、腿长耳灵优势,在村社聚集地、街道社区、县境交界地广泛设置市场监督眼线,推行私组货源、非法制售行为有偿举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县市场。

四是适时开展市场巡查。定时或不定时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辖区经营网点开展专项巡查,包括经营资质的有效性、经营人员的专业性、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经营规范、产品来源渠道等内容,对违规经营一律取消经营资质,对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收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