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平昌县供销社以推销扶贫产品为本职,建立长期经营机制,组织全员参与,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县社主导。把扶贫产品纳入供销合作社全系统主打业务范围,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五统一”经营责任。即统一决策部署,决定合作厂商和合作方式,确定经营品牌和经营规模,设置经营模式和管控办法;统一流转计划,预测市场,确定中长期经营计划,下达年度经营目标;统一经营模式,立足产品特性,确定市场组织、营销和物流方式,制定经营管理原则;统一网络配送,指定龙头企业,建设经营网络,维护网络运营;统一目标考核,制定网络分配原则,督促经营进度,解决经营问题,考核经营成果。
二是龙头主管。龙头企业按照县供销社的决策部署,组织经营管理团队,与指定厂商签订合作协议,细化合作办法,建立扶贫产品采购、调运、验收、结算等衔接秩序。制定经营策略,组织产品进入网络,配送到经营网点,调控片区、乡镇和各网点存量,督导高效推销,考评产品动销速度和质量。制定和完善扶贫产品网络经营规则和纪律,检查落实情况,反馈经营信息,通报经营情况。
三是企业主营。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是扶贫产品的主营单位,立足县供销社的决策意志和龙头企业的网络调控规则,制定扶贫产品区域经营方案,明确经营思路、方法和举措。加强扶贫产品宣传,强化服务职能教育,动员内外力量参与到扶贫产品推销上来。加大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建设更多的网点,把扶贫产品经营起来。大力改善经营条件和服务环境,亮出扶贫产品品牌标记,使扶贫产品随处可见、随处可买,让扶贫产品流通活跃起来
四是全员主抓。供销合作社职工是扶贫产品推销主体,以主人翁姿态承担扶贫产品在本地市场和本服务区域的组织员、宣传员、推销员。主动认领目标,挖掘自身能量,扩大经营规模,争当推销大户。广泛宣传扶贫产品,让广大消费者认可、接受、消费扶贫产品。积极推销扶贫产品,大力开辟市场路径,以切实可行的营销方式、促销活动和服务方法,发展新客户,稳定老客户,争取客户长期消费,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创造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