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

达州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组织体系——扎实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落地落细

  • 时间: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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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达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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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达州市供销社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为路径,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一、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层组织

(一)改造提升乡镇基层社。根据镇村调整和乡村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涉改乡镇的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布局,保持经营服务体系稳定。实施“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对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支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等多元化业务,加快办成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采取政策支持、联合社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对废弃、偏远的经营服务网点进行资产置换,重新布局建立网点。到2021年底,改造提升薄弱和相对薄弱乡镇供销社20个,建成“基层社示范社”50个。

(二)组建发展村级供销社。整合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服务网点,推行“村两委+供销合作社”的“村社共建”模式,在涉改的产业较好的村,组建发展一批村级供销社。坚持自愿、平等、互利原则,支持村级供销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积极开发各类主体联合出资、农民广泛参与的乡村产业项目,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三)培育农村综合服务社。弥补两项改革后农村综合服务短板,推进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向村组延伸下沉,在建制村全面建成功能完备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在撤并村建设便捷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再生资源回收、代收代发代办等多样化服务。在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培育建成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20个以上。

二、完善体系,拓展经营服务链条

(一)生产端,共建标准生产基地。按照“供销引领、以社带村、绿色发展”的思路,结合达州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围绕花椒、蓝莓、黄花、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实行协议价或市场保底价收购,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到2021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土地托管60万亩,建成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万亩,带动6万户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机农产品,形成以供销合作社为示范引领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圈,实现由卖资源向卖溯源转变。

(二)流通端,构建流通骨干网络。加强产地市场、集配中心、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中央厨房等建设,积极构建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推进中国供销西南冷链物流达州基地建设,争取把基地建设纳入省重点项目,借助省供销社棉麻集团的实力,建成“达州最大、川东北一流、辐射大西南”的川渝陕结合部区域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和大西南冷链物流基地,形成服务川东北区域24小时全覆盖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

(三)销售端,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坚持多方联动、多层合作、多元发展,统筹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网购网销同步推进、物流配送一体建设,推进农产品进机关、进医院、进酒店、进企业、进超市。采取“展销中心+社交平台+社区门店”模式,建设集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展示展销、结算交易于一体的“巴山食荟”区域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推动全市农特产品走出大巴山、走向全国、跨出国门。到2021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年销售农产品达8亿元。

三、注重规范,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党的建设规范。以党的建设引领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达州市乡村振兴战略。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党组成员具体抓分管机关科室和社属企业党建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二是以党建促转型发展。以党建带社建,推进基层组织党的建设,促进基层供销社转型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三是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鲜明特色的主题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把学习成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注重企业管理规范。科学界定市社党组、企业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责,完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化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建立以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为核心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健全社有企业财务、预算、审计、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等管理制度。完善社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推行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薪酬收入直接挂钩,规范社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探索建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筑牢“防火墙”、建好“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三)注重基层社建设规范。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