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供销社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及省社、市社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等重点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社领导联系区县联社、基层社、社有企业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深入所联系区县进行工作调研、指导、督查,掌握在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帮助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坚持“四项制度”即督查、回访、约谈、通报制度,强化上级社对下级社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现场推进会;坚持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区县供销社每月书面向市供销社报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市社成立重点工作督导小组,制定重点工作督导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督导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参与人员和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开展督导工作,对工作推动不力、执行决策部署不力的人和事,提出整改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社,逾期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市社将通报相关情况。
三是明确工作时限。针对全市供销系统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别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完成时间节点,定项、定时、定点位、定责任人跟踪督查。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是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产品流通、新型业务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提炼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特色、亮点,探索新时期供销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模式、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