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二个综合所得汇算期,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确保县社机关人员履行好纳税义务,依法享受政策优惠,财会审计股多措并举、高效服务,落实机关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工作。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传。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咨询,精准领会政策,并通过微信、QQ和面授等方式积极对个税法进行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汇缴政策、汇缴渠道和汇缴流程。
二是注重经验总结,科学申报数据。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9年度个税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有效整改,开展纳税申报统筹规划,针对每个纳税人“量身定制”具体的申报方案,确保尽享个税改革红利。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提供精准服务。对于新税法和新系统给大家带来的疑惑,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积极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对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面对面进行答疑解惑指导完成申报工作。
目前,县社机关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工作已圆满完成。今后,财会股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把个税申报、汇缴工作做得更好,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