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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凉山州防汛地灾十条措施》

  • 时间: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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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凉山州供销社

  • 作者:范宇、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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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凉山州大范围降下大暴雨,根据州委、州政府发布的《凉山州防汛防地灾十条措施》的通知,凉山州供销社对所属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排险除患到位。

7月7日,州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郭涛带领相关人员,对凉山州供销社直属企业的防火通道、隔离带,职工住房,用火用电等高危地点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做到了应排尽排,要求企业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郭涛在现场强调,坚决按照预防避让、提前避让、主动避让“三避让”刚性要求,在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坚决果断组织群众全员撤离,确保所有受威胁人员全部及时撤离到位。撤离后,每个避险场所落实专人负责,对撤出群众进行严格管控,并落实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险情未彻底解除时严禁一切人员回流;一旦发生灾情险情,按照紧急信息上报有关要求,在半小时内向州供销合作社相关领导进行电话汇报,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

检查中,发现凉山州土产公司一处危房存在安全标示标牌不明显,仍有人居住痕迹,存在安全隐患,郭涛责令凉山州土产公司立即整改;凉山州土产公司周经理表示立即增加安全标示标牌,劝职工搬离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