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基层供销社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特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十四五”末全州供销社系统达到示范社标准的基层社29家以上,入社的农民社员数达到2万人以上,基层社服务功能更加完备,与农民群众的组织联结和经济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一是实施“桥梁纽带工程”,推进基层社组织建设。围绕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以开展基层社示范社创建为抓手,以规范基层社注册登记、完善基层社运行机制、广泛吸纳农民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入社为重点,全力推进基层社组织建设,把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根扎得更深更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实施“县域融合工程”,推进基层社阵地建设。围绕增强县级社对县域内基层社的全面统筹能力,实施“县域融合工程”,促进县及县以下系统资产、管理、信息融合,探索“县基一体化”治理机制,切实解决基层社经营服务阵地。
三是实施“村社共建工程”,推进基层社队伍建设。以“三社融合”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村社共建工程”,共享人才资源,共建产业基地,共管经营项目,实现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互补,拓宽基层社人才来源渠道,建强基层社队伍。
四是实施“强农惠民工程”,推进基层社业务建设。围绕把供销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实施“强农惠民工程”,以传承供销社传统业务为基础,拓展新型业务为支撑,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为补充,推动基层社经营服务业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