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区相关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社属资产管理、排除安全隐患等相关工作。10月8日,南充市顺庆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社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杜元海带领企业发展安全监管股工作人员一行到李家镇中正街对被侵占社属资产相关事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杜元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房屋占有者做解释工作,向他们说明了房屋产权性质以及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他指出,本着人文关怀的态度,如果是合理、合法、合规的要求,区供销社能予以考虑,但其要求属实过分,且态度恶劣,从改制至今非法占用社有资产20多年,影响极其恶劣,并表示对于投入股金在改制时未解决的问题将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协商解决,希望房屋占有者及时搬出存放在此房屋的货品,将房屋归还给供销社。
随后,经过一番调解,仍无结果。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由李家镇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解。经过李家镇派出所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约定,不得再占有供销社社属房屋作为经营活动场所,必须在10月15日前归还于供销社,且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针对改制遗留未解决的问题由法院进行裁定。
本次调解,区供销社面对积压二十年的资产遗留问题,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社有资产权益,收回了被占有资产,解决了安全隐患问题,依法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对有失公平而损害供销社利益的不良行为作出斗争,进一步推动供销社资产保值增值,防止了社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