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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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江县供销社
作者:陈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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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各类经济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推进,出现的农民利益如何保障、产业升级如何实现、自我发展如何持续等问题都亟待解决。面对困境,开江县供销社抓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契机,依托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三融合一联结”(组织融合、经营融合、服务融合、利益联结)积极推动“三社”紧密融合,以深入农村贴近农民“三社”融合共建共赢,探索出一条共建、共赢、共享的融合发展之路,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注入强大活力。
主要做法
聚焦组织融合,夯实融合基础
聚焦机构搭台。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回龙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社”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负责“三社”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相关县级部门和乡镇责任落实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能职责全力配合,有序高效推进试点工作。
聚焦党建牵引。通过“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明确了村党组织把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广大农户共同富裕作为第一要务、村级基层社是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村“两委”负责人参与基层供销社经营管理。在开江县回龙镇高板桥村供销合作社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优势,组织村“两委”与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带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两委”凝聚力和战斗力。
聚焦政策支撑。县级部门和乡镇对“三社”融合试点村在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上给予倾斜,为“三社”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三社”申报和实施财政涉农支农项目,承接政府购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项目、村级惠农涉农项目。县供销社与试点村“一对一”座谈研究,结合当地产业机构,探讨合作和试点的可能性和切入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突出经营融合,加快融合步伐
准确定位确定试点布局。按照省、市、县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以服务“三农”大局、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准确定位村级基层社的经营服务范围,在高板桥村重点围绕水果种植特色产业进行试点,为村级基层社可持续发展构筑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推动村级供销合作社各方受益,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市场导向提升经营能力。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优化“三社”经营体系,提升“三社”经营实力。采取资产联营方式,共同组建经营服务主体,充分挖掘村集体资源,盘活存量集体资产,积极开发“三社”融合示范、农民社员广泛参与的产业发展项目,在以特色水果产业为切入点,建设生产示范基地,发展标准化特色水果种植,进一步整合资金和技术,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
科学管理共建优质基地。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优势,采取现代科学技术的管理办法,依托省农科院引进现代栽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先进技术,培育10多个新品种,最大限度保留水果原生态特色,创立开贡果业商标,统一销售管理,产品达到国家质量监测标准,先后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授权。直接带动了100多户农民参与发展绿色果树产业,打造了开江“果林+”特色产业,进一步开发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狠抓服务融合,打造融合特色
构建服务载体。通过股份入社、组织入社等方式,广泛吸纳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突破乡镇基层供销社的局限和困境,拓展基层供销社发展空间,既有产业、人才等比较优势,又有农民参与、基础牢固的特点,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供销牵头、部门(乡镇)联动、村级主抓、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新型合作经济之路,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三社”服务功能,完善“三社”相互提供服务的机制,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合力构建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三社”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依托供销社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开展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电商和综合便民服务。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小农生产。利用供销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线上线下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现代流通水平。强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服务功能,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辅导、信息咨询、记账理财、品牌建设等配套服务。
优化服务内容。充分挖掘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和渠道优势、村“两委”的组织优势、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优势,实现“三社”有机融合,资源共享,优化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开辟了供销社综合改革中服务“三农”新路径。截至2020年底引领带动全县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5万亩,果林+订单式服务达1万亩,形成开江土地托管“果林+”模式。从2015年至今,天师供销社与220余户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合同共6000余亩,吸纳100余户农户入股,就近解决就业300余人,帮助1600余户近8000人年户均增收2000余元,并实现105户贫困户年均增收2500元,建成水果种植基地4500多亩,拥有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区2000亩。
聚合利益联结,建立融合纽带
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村集体和农民能否持续受益,关系改革实际成效。供销社依托自身优势,通过股份合作形式,为村集体发展找到了可靠的实现形式,不仅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巩固了基层政权,还理顺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广泛吸纳农民入社。将基层社办成农民社员参与性强的综合性合作社,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开江县回龙镇高板桥村供销合作社采取“供销社+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科学设置村级供销合作社,吸引农民入社,使农民变股东、股东变社员,实现农民参与、农民支持、农民受益。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社员积极参与基层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密切村级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经济利益联结,提升农民社员获得感,助力供销社良性发展,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坚持“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按照公司注册登记章程规定,村级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每年定期按股份分红,剩余利润的40%作为村级供销社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剩余利润的60%作为二次返利分红,农民社员按缴纳股金进行固定分红。2020年吸纳100余户贫困户积极入股,带动贫困社员年均增收1800余元,年收入近万元,分红返利占利润64%,真正实现了带领人民一起致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