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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供销社7项工作获四川省供销社通报表扬

  • 时间: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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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泸州市供销社

  • 作者:肖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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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1年度单项工作情况的通报》(川供社〔2022〕15号),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0个单项工作中,泸州市供销社7项工作受到表扬,被评为2021年度“企业发展成绩突出单位”“供销社综合改革成绩突出单位”“经济发展成绩突出单位”“监事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信息宣传成绩突出单位”“基层组织建设成绩突出单位”“财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其中,企业发展成绩突出位列第一,综合改革、经济发展、信息宣传以及监事会工作位列第二,基层组织建设、财会工作位列第三。

2021年,泸州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和“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抓主业、创新路,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三农”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全年实现销售总额139亿元,同比增长19.36%;实现利润总额6168万元,同比增长81.2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应有作用,得到省社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泸州市供销社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争当表率,再接再厉,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泸州市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供销力量,全力争当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排头兵,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