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国安委2021年安全工作考核的迎检准备。近日,泸州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郑传辉,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王举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曾利霞及市社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市社直属企业四川省泸州供销集团公司、四川省泸州沱江市场、四川省泸州土产果品经营站、泸州市恒祥商贸有限公司及参股企业泸州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对企业的门市、仓库和部分乡镇网点及外包宾馆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企业查阅企业安全会议记录、工作笔记、问题台账、责任清单、值班值守影像以及设备设施维保记录,对消防、供电、供水等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企业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实地查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6点要求:
一是市社直属企业和参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按照省市安委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市社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立即开展安全大排查、隐患大整治,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隐患整治限时办结形成闭环。
三是认真做好国安委2021年安全工作考核和省市安全工作大检查的迎检工作。要指定专人、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开展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备检资料。 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全员应急技能,提前做好汛前排查和防汛物资储备。
五是持之以恒落实安全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切实做到安全经营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六是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疏导和去库存工作,在确保安全稳定环保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和减少企业和经营业主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