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珙县召开乡镇成立供销公司工作推进会议,受县政府相关县领导委托,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体主持会议,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乡镇成立供销公司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四川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供社〔2021〕1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县委“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省级示范县建设步伐,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产业发展绩效,服务“三农”及乡村振兴。同时,也利于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一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供销公司的成立工作,务必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县供销社、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单位)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新成立的乡镇供销公司须遵照《公司章程》,依法依规经营,不断强化经营性和公益性服务职能,不断提质增效,服务“三农”。二要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深入研究,精心筹备,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并务必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乡镇供销公司注册工作。三要创新发展,务求实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成立乡镇供销公司作为当前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精力,加班加点,狠抓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引导和配合乡镇做好此项工作,全面整合各类资源,主动参与,热忱服务,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三农”。
根据乡镇供销公司成立的相关程序和政策要求,县供销社、县税务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等分别作了相关业务培训。珙泉镇、曹营镇也就如何落实此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县经济研究中心、县供销社、县统计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和13个乡镇相关负责人和此项工作具体经办人员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