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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供销社四举措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推动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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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达州市供销社

  • 作者:监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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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供销社监事会在市社党组领导下,服务“三农”工作大局,聚焦供销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综合改革实践,以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质量等四个方面为着力点推进自身建设,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下改革,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能,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完善组织建设促进规范运行。市社监事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系统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以“三会”制度为引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监事会,将县级监事会的组建率作为落实“三会”制度重点工作加以推动和督导。一是督促县级监事会成立。针对各地不同情况,通过分享典型经验、定期跟踪调度、借助会议推动、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将组织建设纳入考核指标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推动县级监事会组织建设。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供销社均成立了监事会,实现了县级全覆盖。二是健全社属企业监督体系。市、县两级直属社有企业均选派了政治素质过硬、熟悉财务审计工作、敢于和善于监督的机关同志兼任董事、监事,让监督向社属企业延伸,打通监督“末梢”,全市供销社系统监督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强化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实效。为确保监事会工作运转高效、监督有力、更加规范,市供销社监事会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问题为导向,夯实短板,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监督制度,健全监事会监督制度体系,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强化监事会制度建设。根据监督工作形势要求,制定了《市社加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市社监事会在市级社有企业监事监督中实行“两书一函”工作制度》《市社科室(单位)向监事会提供重要信息办法》《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等,为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遵循。今年,针对巡察反馈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向市本级社有企业发出提醒函4件次,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成效。二是综合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由监事会牵头,积极探索完善与社资委、机关纪委、内审、财资等其他内部监督资源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职能优势互补、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高问题整改实效,有效推进了社有资产监管规范运行。

突出监督重点防范运营风险。围绕供销中心工作,坚持从严治社,严格内审监督。一是规范内审工作制度。出台了《市社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重点围绕市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依法履职及廉洁从政、社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企业投资、年度财务收支等开展内审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防范化解经营投资风险。二是提升内审工作质量。由市社监事会办公室牵头,协同人事科、经发科等科室组成检查组对市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及机关“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压减情况、公务用车单车核算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采取“内审+第三方”模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有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今年开展供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计2次,开展社属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1次,全面了解掌握企业资产运营、营业收入、经济效益的真实情况,落实监督责任,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社有企业规范化运营,切实维护市社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坚持“围绕中心、开展调研、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原则,履行监事会向理事会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的职责。重点围绕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供销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加强业务指导盘活社有资产资源、整合资源用好产业政策、加强流通产业综合组织协调、发展新型物流业态构建数字供应服务体系等多条可行性意见建议,为市社理事会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