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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犍为县供销社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 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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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犍为县供销社

  • 作者: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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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有效实施,3月20日上午,犍为县供销社召开职工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社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周一例会主讲人唐凤蓉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办法》于2023年3月8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为五章35条,每一条都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总则、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整改处理评估、附则等5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组书记曾国强强调,一要开展深入学习。全社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理解条文,把握实质,全面掌握《办法》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要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推送、深入基层宣传等方式,向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等主体多种形式呈现《办法》内容,形成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三要抓好贯彻落实。立即对系统、社有企业安全风险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加强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根据权限及时处理并上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