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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供销社农资集团“四举措”强化社有企业内部监督

  • 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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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广元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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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供销社农资集团监事会紧扣总社、省社和市社监事会工作要点,坚持“为农服务、合作诚信、转型创新、强企惠民”的社有企业发展思路,严格按照社有企业工作总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法,加强从决策到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和公司利益,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大力助推农资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理论学习,依法监督企业。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总社、省社、市社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三是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建言献策,勇于从公司发展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二、全面检查监督,突出监督重点。一是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督公司执行中央、省、市政策规定,市社党组、理事会和监事会各项决定;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二是全面检查公司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行情况等。三是全勤列席董事会,参加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和招投标等重大项目建设的研究,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不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规范有序,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利益。四是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管、企业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其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奖惩建议。五是重点监督公司在资产保值增值、安全管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等重大事项的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9次,建言献策15条。

三、狠抓自身建设,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全体企业监事积极参加市社监事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学习贯穿监事会工作始终。二是坚持监事会工作不空档、不缺位。坚持党建引领,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夯实监事会人才队伍建设,以综合改革为方向,以规范运营为目标,以能力提升为抓手,不断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企业“三会”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运行中,监事会始终做到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主动监督和问题导向,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三是全体监事深刻把握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把监督“图谱”印在履职清单上,做到心中有数、监督有方。坚持监督与企业发展同步、同轨、向同,加强对企业审计、财务、统计、经济、法律等知识的学习运用,充分体现在监督的各方面、各环节。同时,时刻做到严于律己、秉公办事,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确保监事会人员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