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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召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宣传贯彻暨专题培训会

  • 时间: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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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宜宾市召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暨专题培训会,四川省供销社总会计师彭刚到会作专题辅导。受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周文宇的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科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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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彭刚以“深入贯彻《条例》,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供销力量”为主题,就《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制定《条例》的主要原则及思路、《条例》的重点内容及背景考虑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做好《条例》的“后半篇”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的工作举措;要准确把握各项内容和实践要求,全面推动依法治社;要认真结合职能职责,建强供销合作社,发展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针对如何贯彻落实《条例》,陈科明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对于依法引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确定供销合作社特定法律地位、发挥供销合作社重要作用、保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内容,正确认识供销合作社的功能性质、改革方向和建设目标,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服务机制和治理要求,持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三是要多措并举,加强《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学习,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其次,各级各部门要赋责赋能,支持供销社发展;全市供销社系统要立足宜宾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建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培育涉农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推进“两端”“两网”试点、“三社融合”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数字供销社建设等方面做大文章、下大力气、获大成效,努力争当全省供销合作社排头兵。

省供销社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并参加了培训会。宜宾市人大农工委等29个市级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县(区)供销社机关、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相关负责同志约130余人参加。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