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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县供销社“四到位”强化社有资产管理

  •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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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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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轮改革中,平昌县供销社始终坚持“软着陆”办法,力求保住发展基本资产。目前,全系统保留不动产使用国有土地约110亩,总建筑63058平方米,其中生产经营场地135个41170平方米,2023年社有资产经营效益超500万元、经营贡献额突破12亿元。主要做到了“四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始终保持由理事会主任挂帅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机构和直管的“社有资产管理股”工作机构,全权行使全系统社有资产监管权,推行社有资产“底线”和“红线”管理,对社有资产保持完整率、完好度和使用效益考评具有“一票否决权”。推行社有资产经营目标管理,下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贡献、使用效益等经济指标,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水平。

二是管理制度到位。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平昌县供销社人才物管理基本制度》为准则,不断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根据市场和服务职能新变化,不断更新《社有资产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社有资产使用效益管理制度》,为社有资产实物保护、效用提升、持续增值、效益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全面协调职能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社有资产权属办证,摆正了社有资产位置。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推行社有资产外行状态和内在价值双重管理。外行状态按地理位置、建筑结构、四至界畔、资产效用、责任管理人等要素建立实物账和责任人台账,内在价值管理按原始造价、改造增值、折旧、净值、当期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等要素设置专账管理。同时,推行季度盘点核实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高度统一,提高了社有资产高效运行透明度。

四是考评问责到位。健全社有资产管理指标考核体系,组织社有资产专门考评机构,高分值考核社有资产管理工作。通过现场核实,验证社有资产改造增值和保护效果,通过财会账务考核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和经营贡献水平,对未完成社有资产管理指标的企业和责任人除严格追究经济责任外,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