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至12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喻新带队对全市贯彻执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蓬溪县高升乡粮博供销合作社、蓬溪供销生活超市、射洪市大榆镇新井村供销合作社、射洪为农供销电商公司、大英县嘉供苑财税咨询公司、大英县隆盛供销社区域为农服务中心、船山区桂花镇供销合作社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全市供销社系统贯彻执行《条例》的进展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市供销社系统自《条例》施行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并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拓展服务领域,持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调研组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立足于“供”“销”“合作”三个关键,完善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功能。要进一步推进产业振兴,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以产供销“三链”共同提升为目标,加快发展订单农业等合作模式,加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的合作力度,以产业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能职责,完善社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强社有资产审计监督,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要注重社有企业的培育壮大,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