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社有资产充实发展基金,对于拓展供销业务服务领域、提高为“三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大安区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国家级农业园区升级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精心把脉资产价值,积极盘活社有资产。
主张资产权益,完善规范“脉”。由于历史的原因,社有资产出现权属证照不一致,台账不清晰,账实地块不一致等各类问题;区联社专题研究部署,协调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手续,为供销社76处13303.56平方米,价值约1800万元资产权益交由供合联商贸公司进行资产规范化经营管理,杜绝了社有资产的流失。
遵守市场原则,处置变现“脉”。对一些遗留周边矛盾多、不便于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无法产生资产收益,甚至每年还需要投入资金进行安全维护的社有资产,按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大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程序通过出售置换等方式规范处置南华宫1300余平资产,获得发展基金230余万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闲置资产不流失。
强化网点覆盖,保留服务“脉”。对于位置优越、经营状态良好、已完成项目改造或在拆迁范围内的社有资产,按照充分尊重意愿的原则,维持现状,保留一批。明确涉农中心乡镇保留黄金地段资产,全区涉农乡镇87个行政村供销服务网点100%恢复全覆盖。
积极争取项目,改造提升“脉”。针对11家区直属社有企业和老“三社一司”资金不足、经营弱化,无法自主改造的情况,依托为农服务系统建设、薄弱基层社改造、乡村振兴衔接涉农项目等3个项目,积极组织社属企业、基层社开展项目申报。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资产利用率;成功申报项目4个,资金65万元,打造市级村供销示范社3个,省级村供销示范社1个,“六有”高质量基层社3个。
巩固开放办社,合作经营“脉”。充分利用招商引资等契机,吸引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涉农企业参与社有资产盘活改造,吸收乡镇合作意愿高、主动性强的优质涉农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通过开放办社,统筹各方资源,共同盘活社有资产。何市镇场、大山铺场镇、万家桥、朝天寺等供销社房产通过积极吸引业主开展合作经营,开办了为农服务超市、药品销售、酒店和冻库租赁等,年收入达30余万元。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