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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叙永县供销社:坚持“三下三抓”强化社有资产安全监管

  • 时间: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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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泸州市叙永县供销社

  • 作者: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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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县供销社坚持落实排查整治目标标准不打折扣,坚持安全隐患立行改不打折扣,坚持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措施不打折扣,为社有资产排危改造提供坚实保障,确保资产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在加快排查进度上下功夫、抓落实。抓紧落实排查整治范围。扎实开展城镇危险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对社有资产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再摸排、再甄别,并对“回头看”发现的隐患问题“发现一处、交办一处、整治一处”,精准摸清危房底数;同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精准把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进度。县供销社对照房屋隐患台账,从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方面落实量化管理。县供销社启动排查社有资产房屋安全隐患工作,全面保障排危修缮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抓好消险解危上下功夫、抓落实。严格执行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首先对房屋外围进行打围,封闭危房区域;其次对已腐烂的房梁檩、瓦桷檩条、瓦片全部进行拆除,更换为合金刚支撑结构和树脂瓦,安全隐患排除彻底。10月下旬,对于东外社区东外新街35号、47-50号、54-56号房屋中存在木桩倾斜腐朽等问题,县供销社积极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全面排危改造并顺利通过验收,确保资产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抓落实。加强隐患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要严格落实包保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管控,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按照“控制在源头、消除在萌芽、处置在未发”的要求,健全房屋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信息集成、安全预警、安全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