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确保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赴俄罗斯团组顺利出访,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比选,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及名额
项目名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赴俄罗斯团组)服务项目。
比选名额:本次比选1家供应商作为上述项目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丰富的相关经验,有足够的能力、经验确保团组顺利出访;
4.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服务期限
根据签订的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底。
四、经费预算
预计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圆整)以内,报价超过此限额无效。本项目仅一次报价,无多次报价环节,以上报价为含税价,项目总报价表将作为评审因素。报价应含本次出访任务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出国团组出访俄罗斯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及其它必要费用。团组出访经费参照川财行〔2019〕80号文件要求测算。
五、服务内容
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供的日程安排(详见比选文件),做好全程服务设计和衔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机票代购、境外城市间交通代办、境外住宿和餐饮代办、签证代办、保险代购等服务,协助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顺利完成本次出访任务。
六、比选程序
(一)发布比选公告
2025年7月1日在四川供销合作网发布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领取比选文件
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8:00前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711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领取比选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6511321)。
(三)提交比选资料
请供应商于2025年7月7日上午9:50前将密封后的参选资料当面送交至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省供销社;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6511321)。逾期送达的、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评审打分
由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3人以上比选评审小组,于2025年7月7日上午10:00组织召开比选评审会议,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1人于9:50前携带密封比选文件、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参加评审会议。比选评审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资料报价、业绩和服务实施方案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办负责派员监督。
(五)结果确定
根据综合评定得分高者确定为中选服务供应商,在四川供销合作网发布公示,公示3天,若无异议,发放《成交通知书》,与该服务供应商签署服务合同。请供应商注意查看网站公示。
七、比选要求
(一)编制要求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参加比选,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比选申请文件均用A4纸印制,逐页连续编码并加盖骑缝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应当使用给定的全部格式。所需资质证明资料及相关文件如下:
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2.比选申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6.项目报价单;
7.项目实施方案;
8.近5年内承担类似项目佐证材料;
9.承诺函;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合同确定原则
1.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2.成交供应商因业务能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权终止合同。
(三)无效比选
本次评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比选: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其他事项
无论成交与否,参加比选的服务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本公告由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