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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副主任向伟益督查达州市供销社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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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安全储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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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供销社副主任向伟益督查

达州市供销社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6月15日-16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省社《2017年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的部署,省社副主任向伟益率安全储运处、科技发展处有关人员对达州市供销社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向伟益副主任一行现场督查了开江县鑫侬虹雳来烟花爆竹仓库、河市供销社烟花爆竹门市等安全重点区域,详细询问、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措施,查阅了达州市供销社和河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资料。

向伟益副主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达州市供销社主任王华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达州市社“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对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总体满意,也指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安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向伟益副主任指出, 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高压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准备,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向伟益副主任强调: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达州历来是防汛重点地区,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减灾形势复杂严峻,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汛减灾工作作为汛期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务必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三是务必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认真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务必做好安全生产痕迹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安全档案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