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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社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和开发营销工作

  • 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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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市社

  • 作者:绵阳市社刘云亮 赖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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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绵阳市委罗强书记关于加快打造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并加强开发营销工作的指示精神,绵阳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市农办《关于开展绵阳市首届最受消费者欢迎特色农产品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绵农工办发〔2012〕9号)文件赋予的绵阳特色农产品公用商标注册、管理、宣传、开发、营销职责,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并迅速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全力以赴,将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确定为市供销社“一号工程”
      市农办协调会议和《绵阳市首届最受消费者欢迎特色农产品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统一作出工作安排后,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岳正宴迅即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市供销社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罗强书记的指示精神,站在强化“三农”工作、助农持续增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统筹和“三化联动”的高度,抓住难得的机遇,把绵阳特色农产品打造工作作为市供销社和全系统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号工程”来实施,作为全市供销社恢复振兴合作事业和打造全新供销社的中心工作来抓,市供销社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业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主任具体抓,机关各科室服从统一调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各项工作务必有效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紧密配合,服从服务于打造绵阳特色农产品工作大局
      一是与牵头部门市农办积极协调,主动承担与自身职能职责紧密相关的工作任务并得到认可和大力支持;二是在机关工作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服从市农办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安排,抽出一名得力干部,专职参与绵阳市首届最受消费者欢迎特色农产品评选专项活动;三是与市工商、文化旅游、农业、消协、绵阳日报社等部门衔接沟通,共同做好商标注册、市场论证、文化定位、方案拟定、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抢占先机,及时申报注册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公用商标
      为了抢占专有公用注册商标资源,8月16日,市供销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第一时间与四川成都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进行洽谈并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委托其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绵阳特色农产品的文字商标。截止目前,已办理主打商标“绵州九宝”和保护性商标“绵州之宝”两件,涉及13类、196种商品的申请注册,并获得国家商标总局受理,可望经过一年的法定公告审核期而正式获得授权。市供销社在机关工作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已垫付3万多元的商标委托及注册申请费用,目前与文字商标配套的图形商标正在设计之中。
      四、发挥优势,抓紧谋划绵阳特色农产品开发营销方略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4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20号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供销社的传统优势和现实基础条件,市供销社已着手拟定关于加快打造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并加强开发营销工作的初步方案,现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总体设想是:绵阳特色农产品开发营销和公用商标使用权的管理及授权,由市供销社主导、‘市农合联’参与、营销公司运作。下一步将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紧挂牌运作已经市民政局批复同意成立的“绵阳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简称“市农合联”),充分整合全市涉农行业、部门和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资源,积极参与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二是充分发挥联合合作优势,积极引进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企业或市内外有实力的民营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参与绵阳特色农产品市场开发营销。三是请求市政府将市供销社已划交绵阳富达公司的建设街二号600余平米的经营门市退回市供销社使用,用于设立“绵州九宝”展示展销厅并开展鲜活农产品直销,打造绵阳特色农产品一条街。四是利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营服务网络、信息网络优势和报刊媒体等平台,加强绵阳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和联营直销。五是在大力争取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的“新网工程”、“农发项目”、“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的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


                                                                         ( 刘云亮  赖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