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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供销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十五年无事故

  • 时间: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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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刘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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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县供销社在生产、经营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千方百计确保安全,维护好全系统的正常经营、生产秩序,实现了全系统连续15年安全经营、生产无事故。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社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县社党委、理事会一班人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重点,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保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为全社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全员“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经常开展综治安全工作检查、考核、督促隐患整改。分阶段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和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确保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从防患治漏,抓常规入手,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全系统的安全,确保了全系统各单位到2012年底15年未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