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泸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泸县供销社被县政府评为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2012年,泸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安监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服务场所、仓库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烟花爆竹的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了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社有资产的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