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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五加强五优化”推动群众信访工作

  • 时间: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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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于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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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供销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采取“五加强五优化”措施,扎实推动2013年群众信访工作。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优化信访渠道。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机构的调整和完善力度,推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轮流接访、主要领导亲自签批重要信访件、重大信访案件领导班子集体会商、领导干部下访、典型信访案件律师参与和回访等制度落实及“绿色邮政”、“网上信访”、“网络博客”、“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便民信访措施得到实施,用更加优化的信访环境和渠道来实现群众依法、有序、高效、低成本信访。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优化防范机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内部管理监控、社会风险评估等防范机制的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推行民主决策,透明党务、社务和财务,避免新的矛盾纠纷发生。

         三是加强案件办理,优化调处质量。加强初信、初访台账管理,实行信访事项首接首办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争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100%、重复上访不超过20%。重点关注下岗职工、拆迁安置、军转干部、劳动保障、遗属供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努力创造条件,着力研究方法和措施,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疏导和维稳工作,确保办结率不低于95%、息访息诉率达到85%以上。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水平。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需要,把群众和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队伍力量、加强教育培训、规范业务流程、严肃工作纪律,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效率、一流的服务,推动全县供销社系统群众和信访工作。

             

         五是加强督查督办,优化问责机制。按照《巴中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加大“一把手”负责制、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制及岗位责任制落实的督查力度,杜绝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疑难复杂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和上级交办重点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对办理不及时、不彻底或者稳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将按程序严格问责,促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