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在主任办公室召开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会,会议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朱育军副主任传达了区纪委4月17日上午召开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工作会内容。随后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四川省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二项规定》和《纳溪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二项规定》。
曾永强主任在会上强调:一是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遵守好各级的规定;二是结合规定,重新修订机关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人。三是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结合“1+N”帮扶活动,多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困难2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