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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供销社采取措施确保现有房屋资产安全

  • 时间: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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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泸县供销社 李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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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现有房产大多修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大多年久失修,属于危房,为防止危旧房屋倒塌,泸县供销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现有房屋资产安全。一是排查安全隐患。围绕办公、营业场所、生产车间房屋的安全使用、楼院及出租屋进出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用火、用气、用水是否安全等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二是设立警示标志。对现有危房,我们在醒目位置张贴“此房属危房,请注意安全”、“ 此房属危房,请勿靠近”等标识,警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三是明确工作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要求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跟踪监管,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必须坚决拆除。四是开展专项督查。520日开始,组织专人到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社有房屋资产安全专项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问题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五是进行广泛宣传。我们以使用供销社房屋的单位、个人进行进行安全宣传,使各单位、住户从法律的高度认识危房除险、解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对确属危房的,下发了限期搬迁通知书,督促住户及时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