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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可利用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试点检查验收工作

  • 时间: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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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泸州市供销社

  • 作者:刘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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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泸州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1310月以来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设的26个再生资源回收站、购置的2台回收运输车辆、培训的460人次回收保洁人员、回收可利用垃圾4400多吨、回收金额640多万元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对城区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网络的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项试点建设工作做到了与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