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供销社目前驻地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共有17个,含5个基层供销社、3个社区综合服务社、12个集体商业总店。2013年,县供销社按照县委县府实施精细管理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措施,对全系统各基层单位实施精细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县供销工作手册和机关业务工作手册,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健全工作制度,使基层单位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实行领导、机关股室定点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制度,摸清摸准各基层单位的社情民意,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建立健全以经营收益和资产营运收益为核心内容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绩效考评结果同薪酬挂钩,以此调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对维稳综治和安全生产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于上年12月下旬对17个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维稳综治目标责任书,以此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五是对驻地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双向考核”的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基层单位助推对驻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六是坚持每年对基层单位实行审计监管的工作制度,每年1月县供销社财务审计人员对基层单位上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全面加强供销社全系统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