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提出:今年泸州市将全面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最终重要环节的是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市政府明确由市供销社组织实施。市供销社牵头制定了《泸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确定了有资质的回收企业承担回收工作,专门组织培训定点回收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对各定点回收站采取统一规范门牌标识和宣传栏,增加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回收站功能分区,添置收运电动车等各类收运设备,升级改造集散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市场等推进可利用垃圾回收体系建设。三区今年年底将实现垃圾分类回收总量70%的目标,四县争取年内在县城启动试点建设可利用垃圾回收体系,到明年底实现垃圾分类回收总量50%的目标。着力实现“两个消除”和“两个提升”,即:以规范收购前端,消除环境脏乱扰民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用专业化的物流和分拣加工,消除环境隐患;提升宜居社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提升城区可利用垃圾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