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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管村中心供销社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会议

  • 时间: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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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贺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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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10日上午,达县管村中心供销社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会议。该社管理人员及重组职工等30多人参加会议,秩序井然。该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何永彪等同志到会指导。会上,该社分管烟花爆竹业务的领导通报了2013年度完成烟花爆竹经营任务及安全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正措施,安排了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企业烟花爆竹连锁配送协议、安全责任书等主要内容。该社法定代表人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安全出效益。  

  一是该社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配送服务中,严格执行区供销社烟花爆竹分片区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的规定。二是该社规定:各门店按照连锁经营协议,在签订协议时,一律实行先缴后营的经营模式,一次性缴清配送服务费。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由中心供销社统一从达县供销日杂有限公司进货配送,确保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安全诚信经营。凡正规合法门市经营非法产品的,一经查实,除没收商品外,其超利返成全部扣收中心社;凡门市完成任务后,其超任务部分中心社按进货额的一定比例返还门市差价;凡不按规定执行连锁经营协议的或乱跑市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安全不达标、存在隐患的门店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予以坚决取缔。会议当天兑现了2013年烟花爆竹门店的超任务返成,极大地调动了业主的经营积极性。三是真心为门店服务,融洽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该社管理人员在配送服务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助处理业主遇到的相关问题,不存在货款回笼扯皮的现象。每次专业会议,没有业主无故迟到缺席现象。为烟花爆竹门店业主焕发新证,组织他们参加安监局的培训,协助业主按标准化要求开展门店升级改造,加强规范化建设。主动配合地方党政、安监、公安、工商、配送公司等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先后查处非法经营者 11人次,收缴非法产品达1万余元,震慑了非法经营者,有力地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2013年,该社千方百计为门店创利16万余元,增强了企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