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泸州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陈义率队到泸县调研依法治社工作。泸县供销社副主任李诗兵向调研组详细汇报了泸县供销社在推进依法治社方面的工作情况,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对泸县供销社在推进依法治社方面做出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就“活动的开展以什么作为载体”、“宣传方式怎样进行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疑问解答和意见交换。调研组表示,泸县在依法治社方面有很多的经验和亮点,调研组将从中挖掘一些要点和亮点在泸州市供销系统内进行推广。
调研中,陈义强调,依法治社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市供销系统要进一步的认识依法治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座谈会上,陈义还代表泸州市供销社宣布了将泸县供销社作为全市供销系统依法治社示范单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