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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供销社公开公车身份 接受社会监督

  • 时间: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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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刘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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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安县县委、县府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统一制作了印有纪委监督电话的“安县公务用车”标识,并规定凡公务用车都必须贴上统一标识,公开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安县供销社认真按照要求,及时申报、领取公务用车标识。并按规定在车辆指定位置张贴。

  目前,县供销社所有公务用车都贴上了蓝底白字的“安县公务用车”标识。将公务用车自觉地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到目前为止安县供销社还未有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刘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