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供销社召开专题会,传达贯彻6月19日县委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全文学习了四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了“三强化一创新”贯彻意见。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强化对四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原文的学习,深刻领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努力做到“四增强四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二是强化责任,保证落实。结合行业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主体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细化责任内容,在制度中体现“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这一主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供销社各项工作中,做到“主责主抓、敢抓敢管、严查严办”,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监督,抓好督促。县供销社纪委及各支部纪检监察机构要“定好位、站好队、履好职”,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将“两个责任”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较真碰硬解决“四风”问题和“9+3+3”突出问题,以惩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等正风肃纪行动为重点,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行业风清气正。
四是创新举措,树好标杆。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领导表态发言及部门实际,创新“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双向约谈、专项巡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履职尽责,并通过“两个责任”落实效果,树好标杆形象,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于钧)